我們都曉得打完一場高爾夫是18洞,
那么,為什么不是19洞呢?
關于這個問題,
有一個令人陶醉向往 的傳說:
由威士忌生引發出來的18洞!
傳說,在蘇格蘭的海邊,高爾夫球的發源地,那兒氣溫很低,并且盛產著名的烈酒——威士忌。
在工業文化以前,蘇格蘭地域山多、氣候潮濕多霧,合適牧草生長,那里是連綿不時的牧場。到了冬季,這一帶的氣候十分冰冷。每次進來打球時,人們都要帶一扁瓶威士忌放在口袋中,每次發球前都用瓶蓋喝一小瓶蓋酒御寒。一瓶酒18盎司,而一瓶蓋剛好1盎司。打完18洞,酒喝完了,這么冷的天也只好回家。時間長了,人們便以為打一場球必需打18洞。
那么,高爾夫為什么是18洞而不是19洞其實還有一個很常見也很有意義的答案,這個答案跟高爾夫的來源有關。
14世紀中葉,高爾夫來源于蘇格蘭牧羊人就在放牧時用牧鞭擊打石子,并把石子擊入前方的兔子洞中作為平常消遣的游戲。這種游戲給他們帶來了極大的樂趣,成為放牧期間的文娛活動和放松手腕。
由于蘇格蘭天文位置的特殊性,一到冬季十分冰冷,為了可以取暖,牧民們在每次出行打球時,總要帶上一瓶約重18盎司的烈酒,每次到一個發球地點擊球前先要喝上一瓶蓋,而一瓶蓋正好為1盎司,通常一瓶酒喝完需求喝十八盎司,喝完后也就完畢了游戲。一朝一夕,牧民們也就習氣了這樣以18次飲酒并擊球入洞的打球方式。于是一個規范高爾夫球場的18洞也是因而而衍生,一只延用到今天。
正如高爾夫歷史上很多開展與變化一樣,18洞規范的構成也是有一個過程,而非一開端就得到大家認可。同樣,18規范來自于圣安德魯斯(St. Andrews)。追溯到18世紀60年代中期,直到20世紀早期,很多球場都是由12個洞組成,或者15洞、19洞以及23洞不等。
后來,到了1764年,圣安德魯斯球場從22洞改為18洞。那么,緣由何在?是的,每個人都曉得18洞要比22洞容易管理。從1764年起,很多球場紛繁效仿圣安德魯斯的做法,但是直到20世紀早期,18洞才成為規范肯定下來,然后,1858年,英國圣安德魯斯皇家古典高爾夫俱樂部(Royal &AncientGolf Club,簡稱R&A)發布了18洞規范。
大英高爾夫博物館館長Sam Groves先生,說到高爾夫18洞規范的來歷,他一五一十:"1858年,皇家古典高爾夫俱樂部向其會員發布了這些新的高爾夫規則;第1條規則,18洞為一輪球賽,除非另有規則。我們能夠這樣以為,當許多俱樂部向R&A取經時,這個規范逐步被大家承受。到了19世紀70年代,更多的球場改為了18洞,每輪球賽包括18洞的規則也廣為承受。
現往常隨著高爾夫運動的開展,除了按規范所規則建造一座高爾夫球場需擁要18洞外,許多國內外的社區或鄉村呈現像3洞、9洞的小球場、27洞、36洞、48洞等以9洞為單位而建造的多座停止統一運作的大型球場,為更多喜歡與參與到高爾夫運動的人提供休閑文娛之地。
問:難道打一場高爾夫球必需要18洞嗎?我看過有些競賽中的球手沒有完成18洞就完畢競賽了是怎樣回事?
答:這個答案很簡單,有時在競賽中的特定狀況,例如比洞賽,勝負曾經很明顯了,就沒有必要一定要完成18個洞。詳細闡明在《規則》中的定義局部能夠找到:
定義:規則一輪(Stipulated Round):‘規則一輪’是指按正確的次第打完球場上的各洞,但委員會另有規則時除外。規則一輪中的球洞數目為18個,但委員會也可規則較少的球洞數目。關于比洞賽中規則一輪的延長,參見規則2-3:比洞賽的獲勝者:當一方搶先的洞數多余待打洞數時,這一方在該場比洞賽獲勝。假如呈現平局,委員會能夠延長規則一輪的球洞數目直至決出勝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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